关于启动2023年度国产设备退税工作的通知

来源:财务处发稿时间:2024-03-08浏览次数:269

校区各科研项目组: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4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0号),校区财务处启动2023年度国产设备退税工作,请详细对照《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附件1),对2023年度所购买的科研类设备(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分类填报,填写《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附件2)填报后请将填报表连同采购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仪器设备入账单复印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henrh@hit.edu.cn。

联系人:陈荣华   电话:5687037

 

附件1 科技开发、科学研究和教学设备清单.pdf

附件2 购进自用货物退税申报表.xls

附件3 业务类型代码表.xls

 财务处

20243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