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工业大学关于补报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请各院、部、处及相关科研项目组,按要求填报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工信部《关于下达2021-2023年支出规划控制数和2021年预算控制数的通知》(工财函﹝2020﹞24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批复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工信部财函﹝2021﹞6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需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部门预算支出凡涉及政府采购的均应编制并细化政府采购预算,《中央预算单位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货物、服务100万(含),工程120万(含)]以上的项目,均应填报政府采购支出表,并按照具体采购项目填报采购品目、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拟实现的主要功能或目标等信息。采购设备的,需列明设备的名称和数量。”“对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严格控制政府采购预算追加和调剂”。
请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充分预计2021年度支出情况(包括财政资金、非财政资金的本年拨款和上年结转资金),按照附件格式,准确填报项目经费卡号、采购品目、名称、数量、金额等政府采购项目明细信息,务必于4月27日17:30前将《2021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电子版发送至QQ:1614082131。
联系人:宋成爱0631-5682537
财务处
2021年4月27日
注: 《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详见:中央政府采购网-集采目录http://www.zycg.gov.cn/freecms/site/zygjjgzfcgzx/jcml/info/2020/622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