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各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管理办法>的公告》(2020年第6号),校区启动2019年度采购国产设备退税工作。
请各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组)详细对照附件1,对2019年度所购买的设备(发票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分类填报,表格详见附件2。填报后,由所在单位盖章并连同采购合同复印件于7月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财务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cwc@hitwh.edu.cn
望各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组)积极配合退税工作,所退税款将返还给各科研机构(科研项目组)。
联系人:陈荣华 电话:5687795
附件2:科研设备填报表.xlsx
财务处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