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减(退)免间接费(管理费)申请审批实施细则

来源:财务处发稿时间:2019-01-09浏览次数:24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减(退)免间接费(管理费)申请审批实施细则

为具体落实我校出台的《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中关于减(退)免间接费(管理费)的要求以及明确审批职责和规范申请流程,制定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间接费(管理费)减(退)免申请审批实施细则》。

一、申请条件及审批原则:

第一类: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不得提取间接费用(管理费)的项目。

第二类: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中明确说明,需要支付给合作单位的研究经费。

第三类:其他特殊情况

符合上述条件的科研经费,可申请间接经费(管理费)减(退)免。减(退)免的申请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经学院(系)核查,科技发展处审核并确认,财务处核准后办理。第一类和第二类分别依据项目管理办法规定以及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的约定办理。第三类采取一事一议,由科技发展处根据具体情况审定是否减免以及减免比例,并报分管校级领导审批。

二、所需材料:

1)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间接经费(管理费)减(退)免申请审批表

2)佐证材料: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计划任务书或项目合同书(原件)

(三)办理流程

  首先,到科技发展处网站下载并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间接费(管理费)减(退)免申请审批表”。其次,携带审批表及佐证材料,依次到所在院(系)和科技发展处办理申请审批。最后,到财务处核准减免金额和办理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