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服务指南

来源:本站发稿时间:2012-10-15浏览次数:891


原始凭证的要求
物品采购应开具由国家(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正规统一发票,发票中开票日期、付款单位名称、物品名称、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应字迹工整清晰、不可涂改,且必须加盖销货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鉴清晰)。如所购物品较多,在发票上不能完全填列或者开具定额发票超过500元以上的,需附销货单位出具的购物清单,并加盖销货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如发票上填写办公用品、工具、体育用品、元器件等字样,需附明细清单,并加盖销货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票据粘贴要求
票据要按票据类别(如:办公用品、电话费、差旅费、设备维修费、资料费、市内交通费等)及票面金额大小自上而下沿粘贴线粘贴。
如果同类票据大小不一样,可以在同一张粘贴纸上按照先小后大的顺序从右至左沿底线粘贴。
如果票据很少,沿底线粘贴。
粘贴票据上必须填写项目代码。
粘贴票据上的大小写金额不许涂改,票据粘贴单上的附件张数应为实际粘贴的原始单据张数(不包含粘贴单本身),并用大写数字填列。
    不可将票据金额粘贴住,否则不予报销。
 
各项资金支出的审批权限
2万元(含2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由会计核算科长(或财务管理科长)审批,20万元以上至40万元(含40万元)由财务处副处长审批,40万元以上由分管校长审批。实验室建设经费由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基建经费50万元及以下的由分管基建校长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主管财务校长审批。
 
合同及招投标要求
零星采购、批量购置的设备、科研协作及20000元以上的加工必须附购货合同,合同须经纪检律师签字审核,五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加盖学校合同专用章,五万元以下的合同可以加盖部门公章。
科研经费20万以上、其他经费5万元以上必须附招标会签单。
 
仪器设备图书及固定资产办理
设备单价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家具200元以上,须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验收单。
院系资料室和图书馆购置的图书须到图书馆办理图书验收单。
用科研经费购置的随项目带走的设备,须到科技发展处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办理
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经费负责人和经办人签字后持经费卡到财务办理。借款申请单上各要素必须填写完备且不可涂改,大小写金额要一致,借款人姓名和工号必须是学校在职教职工。
借款必须按照借款单上填写的用途使用,否则不予报销。
 
差旅费报销
出差人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费负责人审批,携经费卡到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办理。
报销国际差旅费时,须同时出示飞机票与购票发票和购汇水单,报销金额以购票发票为准,兑换外汇的水单为附属佐证不能作为报销的凭据。
 
科研费报销
项目负责人本人借款或报账,须经主管科研院长审批;项目组其他人借款或报账,要有项目负责人审批。
用科研经费报销个人住宅电话费,应凭发票扣除基础费后报销。
    
汽车用品的报销
预算经费、纵向科研不允许报销汽车相关用品及费用,横向科研、科研组经费、三项基金可以报销过路过桥费、汽油费,不能报销其他与汽车相关的用品及费用。
 

    国家规定的可以用现金付款的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以上8项之外, 所有超过壹千元的支出必须到财务办理转账或借款。
 
   借支限额转账支票
借用空白限额转账支票,须填写《支票借条》,并填列经费支出项目代码,单位负责人签字,会计查询该项目确有足够的经费,由财务处负责人审批方可借支,借支十日之内必须前来报账。
 
其他常用规定
网络采购须下载订单,连同发票一起报销。
复印件不可作为报销的原始凭证。
报销版面费需有录取通知。
原始发票有效期为一周年之内,超期不予报销。
干部电话费标准内每月按实际话费报销。
每次报账或借款所需现金超过一万以上,须提前一天电话预约。
    会计档案查询时间:周一、周三、周五。
报账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2:00-4:00
    每周三下午,全体财务人员业务学习、不对外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