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来源:本站发稿时间:2009-03-30浏览次数:87


关于转发威海市《关于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
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各位老师: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已经调整,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及时了解相关情况,现将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威住[2009]8号)《关于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转发,请查阅。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OO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关于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件
 
威住〔200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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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
贷款和提取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缴存职工购买住房的信贷支持力度,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发〔2009〕8号 )的要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研究批准,现就调整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业务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贷款最高限额。新建住房(现房、期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40万元,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
二、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新建住房(现房、期房)和二手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均由30%调整为20%。
三、放宽贷款申请条件
1.职工申请贷款由原规定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调整为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将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范围由原来只限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购买自住住房,放宽到其他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和父母),即缴存职工可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子女或父母购买住房。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为其他直系亲属(包括子女和父母)购买住房的,房产抵押登记时需办理公证手续。
四、延长贷款还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再延长5年,但新建住房(现房、期房)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最长不超过20年。
五、放宽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及子女、父母)在购房或用于归还住房贷款时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购房提取的,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总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总房款;归还住房贷款提取的,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年度总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职工本人及直系亲属帐户余额能够一次性还清剩余贷款余额时,可以同时提取,用于一次性全部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直系亲属的认定以公安机关登记的户口簿为依据。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书。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业务政策 贷款 提取 通知
抄报:省建设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09年2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