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票据填写规范

来源:本站发稿时间:2009-03-30浏览次数:26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范财务管理,对于使用学校预算经费报销的发票有如下要求:
1、 从2008年10月1日起,凡是在超市或大型商场购买的货物,报销时须持超市小票或购货清单;
2、 定额发票超过500元的,要提供销货清单且加盖销货单位发票章或财务章;
3、 凡在威海开具的住宿费发票,须提供详细的住宿情况,并经院(系)、部、处落实才能从差旅费支出;开具的会议费发票,要提供组织单位的说明材料。以上材料要有负责人签字。
4、 发票的填写要求:
(1) 发票的抬头要填写: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2) 发票的日期必须填写
(3) 发票必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4) 发票项目、单价、数量要填写清楚;未填写的要提供对方单位销货清单
5、 单笔经济业务超过千元的,要用支票或电汇结算



计划财务处
2008-9-22